“不得將畢業院校、國(境)外學習經歷、學習方式作為限制性條件”“公開招聘中有職業技能等級要求的崗位,可以適當降低學歷要求,或者不再設置學歷要求”……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通知,要求切實維護、保障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合法權益和平等競爭機會,釋放出促進職業教育事業發展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明確信號。
近年來,從關鍵技術實驗室到重大工程施工現場,從智能工廠生產線到現代服務業崗位,專業技能人才的需求不斷擴大,我國也已建立起世界上規模最大的職業教育體系。但與此同時,現實中一些“重學歷、輕技能”“重管理、輕技能”的情況依然存在。與普通高校畢業生相比,不少職業院校畢業生存在專業匹配度較低、薪酬及社保待遇不高、職業發展通道不暢等問題,這成為制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成長成才的現實因素。此次通知的目的,就是為了推動職業院校畢業生在參加事業單位招聘等方面享受與普通高校畢業生同等待遇,消除就業市場各種看得見和看不見的門檻壁壘,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盡展其才的良好社會環境。
提高技術技能人才社會地位,不是一句空話,更不能止于高調門、好態度,關鍵要看給不給實招、有沒有實惠。加大制度創新、政策供給、投入力度,增強職業教育認可度和吸引力,才能營造出國家尊重技能、社會崇尚技能、人人學習技能、人人享有技能的技能型社會氛圍,實現從“能就業”到“就好業”的轉變。(向學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