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規定程序到位。召開專題會議,傳達省、市政策精神,要求區內文化教育類校外培訓機構對照《復課(復訓)核驗標準》做好準備,并梳理了相關任務、要點與流程。于4月28日起,接受各培訓機構提交復課申請。于4月29日起,分3組對提交申請的機構進行了實地核驗。截至目前,共有30家機構提交申請,26家機構獲得核驗通過證明,經批準開展線下培訓。于5月啟動了藝術類、托管類培訓機構核驗工作,需所在街道(社區)初審、教育專班復驗的兩道程序。
二是條件核驗到位。對照《復課(復訓)核驗標準》實行“一項否決”核驗,一項檢查結果為“否”,即為核驗不合格。要求培訓機構規范開展教職工和學員信息排摸,動態掌握人員動向;實行“健康碼+測溫”受控進入與封閉管理,配備口罩、額溫槍等防疫物資;控制開課人數,確保線下授課間距最大化。就培訓機構在方案制定、臨時隔離點設置、發熱應急處置流程等方面的問題與疑惑,予以了現場指導與解答,確保復課防疫保障落實落細。
三是監督引導到位。在教育局官方網站和微信公眾號公示“綠名單”和監督舉報電話,要求獲批準的機構在醒目位置張貼核驗通過證明,供公眾、家長查驗監督。通過家校聯系、《告家長信》,引導學生及家長實行點對點出行,做好參加培訓途中個人防護。計劃不定期組織執法檢查,關注復課相關動向,加強監管力度,對擅自開展線下培訓和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的機構堅決依法依規查處,視情列入“黑名單”。